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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制度自20世纪30年代诞生以来已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其历史发展可谓一波三折。进入21世纪后,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实务界,仍是司法改革领域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各方均从不同的角度对陪审制度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研究,但是对陪审制度所具有的塑造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功能却有所忽视。由于目前“信访不信法”的上访群众络绎不绝,司法腐败现象怵目惊心,尤其是近年来因司法裁判不合情理而掀起舆论热潮进而广受民众质疑的“情理个案”频发,使社会公众对司法行为的评价和信任度不断降低,导致司法公信力严重下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专业化的司法行为与社会民众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民意不能在司法制度的管道中得到充分而有理性的表达。解决此问题的路径之一就是让民众的代表亲身参与审判,分享法官的司法权力,监督司法,增强司法的社会认同。避开改革司法制度,提高法官素质等复杂的内部途径不论,通过具有长期法律传统的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来达到司法吸纳和疏通民意,来达到民众与司法系统(法院)的互动,是从外部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不二法门。本文主要采用了法律社会学的方法,并结合一定的文献分析法、访谈法、问卷法、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调查数据资料来自于司法机构、科研机构、团体和个人的调查报告。从近来广受民众质疑的典型个案入手,以司法公信力作为理论支撑,从对陪审制度的历史发展中探究出其对获取社会认同,塑造司法公信力的追求,以及陪审制度所具有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的基本价值和基本功能与司法公信的基本内涵相符;进而联系人民陪审制度的历史变迁来比较中西方陪审制度历史对塑造司法公信力的追求的重大差异,并结合相关课题组所提供的调查报告和实证数据资料,透析人民陪审制度的“实然”状态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比较中西方陪审制度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差异,以期从司法公信力的视角对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并根据其差异和对比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重构人民陪审制度,吸纳民意理性进入司法,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全文共3.5万余字,分为六部分:引言部分交代了文章要论述的问题,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意义。第一章介绍解读人民陪审制度的司法公信力理论,通过界定司法公信力的概念与范围,来分析司法公信力的结构性要素:即司法对公众的信用和公众对司法的信任,进而指出司法公信力的现状。第二章分析陪审制度的起源和价值追求,探究出陪审制度与司法公信力的内在关联。第三章通过分析人民陪审制度的历史与现状来折射出该制度的司法公信力功能状况。第四章针对指出的问题提出重构人民陪审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改革方向和具体建议。结论部分指出,在因目前司法现状所引起的我国司法改革方向变化的大背景下,人民陪审制度所担负的理性吸纳和表达民意,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司法社会化的作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