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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即故事,叙事伦理即故事中蕴含的伦理理念。普希金通过他所讲述的故事(文字叙事)和他本身的故事(行为叙事)传达出对爱情、婚姻和善恶的理解。在爱情上,他彻底地批判禁欲主义,认为肉体之爱和精神之爱具有同等的价值,皈依爱情而不是宗教,皈依肉体之爱而不是精神之爱,都是对美的追寻和自由的护卫。在非理性之爱和理性之爱之间,普希金有时倡扬非理性之爱,告诫世人要及时地把握幸福;有时又呼求理性之爱,告诫世人要维护他人的自由;有时则左右为难,放弃了道德判决权。对于婚姻,他认为这是男性自由的坟墓,男性应该拒绝它;是女性生命的必然归宿,女性应该拥抱它。普希金的这种意识来源于他的诗人天性、特定的文化语境以及他的男性立场。对于善恶,他一方面认识到善的负面价值、恶的正面价值、善恶的相对性和相互转化性,从而建构起一个善恶模糊的世界;另一方面又用浪漫主义的眼光期待着人情、人性的纯净,从而建构起一个善恶分明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他展现了善或恶的诸种形态,揭示了贪欲是恶的根源之一,并设计了善恶有报的道德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