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约定财产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排除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适用的制度。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思想观念的转变,仅依靠法定财产制已不足以调整夫妻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财产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夫妻财产关系日益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规范夫妻财产关系,减少纠纷,修改后的婚姻法确立了法定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确立是我国婚姻立法的重大发展。实现夫妻财产约定制为夫妻双方协调财产关系置入了民主、宽松、自由的因素,适应了市场经济规则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物质内容和财产关系日益复杂化的要求。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并开始施行,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再一次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立法和适用是否符合大多数民众的婚姻财产观念,是值得深究的法律课题。本文旨在从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制度的角度出发,探寻婚姻财产制度的部分本质及其适用。包括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构成。其中正文包括六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概述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着重阐述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现实法律意义。第二部分介绍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理论基础。详尽阐述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概念、范围、种类、性质。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问题。包括成立与无效的情况,约定的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第四部分探讨了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包括夫妻财产约定在采取书面形式的基础上,是否还应当履行公示手续的问题。第五部分列举了目前我国夫妻财产约定的疏漏之处,分析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第六部分探寻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完善的司法实践之路,概括出值得借鉴的程序构造、司法实践经验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