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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一直以来就是世界各国保险学和农业经济学界所备受关注的话题。当前,我国农业保险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政策性农业保险;二是商业性农业保险。但是,经过国内外的潜心研究得出农业保险的发展必须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这样有利于保护和促进农户的生产和劳动的积极性,为农业及农村的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非常重要且宝贵的社会保障。中国是以农业为基础产业的国家。农民收入和农业经济受风险因素影响,长期处于极度不确定状态,从客观上来讲,转移和分摊经济损失是降低经济损失的重要办法,必须新建规避风险和减少风险的管理机制。在这种形势下,中国农业保险制度应运而生。我国于建国初期开始推行农业保险工作,受农业保险自身特征和外部发环境等因素影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几次走入低谷。2007年4月13日,中国财政部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中确立了吉林、内蒙古、江苏、湖南、新疆、四川共6个省区作为第一批开展农业保险的试点省份,农业保险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复兴发展。延边地区在安华、人保、安盟三家主体共同承办的情况下,在发展中暴露出宣传不够、意识不强、监管不严等实际问题,甚至导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本文主要以延边州安华农业保险为实例,为解决以上突出问题,提出延边地区需要在宣传、监管、服务、农村保险体系建设等多方面加强,促进延边农业保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首先,本文通过对农业保险概念的界定,指出了农业保险与其他保险的区别与差异,并提出农业保险因其性质而决定其主要是以政策性为主的保险,从地域性、季节性、连续性和政策性,这四个方面对农业保险的特性进行了深入分析和阐释。其次,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性以及正外部性特征,这些性质决定了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而并非完全的商业性保险。农业保险的本质属性就要求我国政府必须给予农业保险一定的政策倾斜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以及对农户们的财政补贴,积极加大农户的投保力度,减少因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对农户造成的巨大损失。最后,纵向研究和举例充分分析了延边州的发展状况和现状,以史为镜,结合实际,针对这些现实问题从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管、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符合延边州农业保险发展实际的工作建议,同时指出要结合延边州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扩大农业保险产品覆盖领域,探索涉农保险与农业保险齐头并进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实现金融服务农村发展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