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平衡论”的雏形建构——对传统商业秘密保护的审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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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以来,世界范围的知识经济初见端倪,无形财产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从法律制度的角度来说,商业秘密已作为无形财产的一种,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普遍认同,并日趋得以重视.但由于商业秘密自身的特殊性,以及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政治等诸多方面因素有所差异,导致各国在商业秘密及其法律保护问题的基本理论,包括涵义、属性、理论渊源、立法模式及司法领域等方面存在很大分歧.而正是这些理论的混杂和分歧促使笔者对现有的传统商业秘密保护理论进行审慎反思,提出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平衡论"的理论设想.在具体分析比较现已存在的几种传统的商业秘密保护理论后,笔者认为每种理论各有其合理性,但又各自有其难以克服的局限和缺陷.因而以此种种理论为基础的相关法律制度在适法时,便会面临着一些无法解释和解决的问题.若试图在同级"子理论"中,再找出一个新理论是无法彻底解决本质问题的.因此,笔者认为势必抬高视角,建构一种新型的上级母理论,从各种理论中抽取其共同的本质,兼容并蓄各种理论的优势,才是必由之路.商业秘密保护"平衡论"是以商业秘密的特殊属性及其保护的宗旨、功能为其理论视角和逻辑起点,借助"系统论"、"博弈论"等基本理论为工具,阐释商业秘密涵义、属性、构成要件及其保护方式、程度、规则等的综合理论体系."平衡论"主要由两大部分构筑.其一,为内部平衡理论.即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平衡.商业秘密的非公知性、保密性、有益性等要件可被视为作用在商业秘密上的不同力.商业秘密的内部平衡也是这几种力的平衡.其二,为外部平衡理论.商业秘密的保护除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外,还会涉及或侵犯到其他方面的利益.因此,商业秘密的保护必须达到一个合理适当的程度,以使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制度,规则得以平衡,维持整个外部系统的稳定.商业秘密"平衡论"是一种相对抽象的上级母理论,为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立法及适法了提供理论支持及指导思想,同时其自身功能的实现和发展也需要传统商业秘密保护理论的支持、丰富和表现,在不断的自我反思和积累中,日臻完善,进而实现商业秘密保护的终极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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