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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公共安全问题,近些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公共事件频发,不断刺激每一位公民的神经。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食品产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但是,也存在着大量的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在所有的食品安全事件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的问题尤为突出。作为回应,我国一直在不断推动相关立法工作,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以后,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也开始梳理有关食品小作坊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积极制定细则。一时间,如何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的讨论更为激烈,成为学界和实务界热议的话题。本文主要从行政法的视角来分析食品小作坊监管问题,介绍了研究的背景,阐述了研究食品小作坊监管的意义,对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和国内相关规定进行综述并做简要评析。就食品小作坊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具体结构分为:第一部分详述了食品市场加工小作坊相关概念,综合了国家和地方已有的表述方法,还从现实情况出发,从当前面临的研究形势、市场调节失衡、生命安全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等角度,分析了食品小作坊监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第二部分梳理我国有关食品小作坊监管制度的发展历程,包括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关食品小作坊监管规定的发展概况,并概括了食品小作坊监管活动主要解决的问题。第三部分以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监管为例,对当前食品小作坊监管的现状及问题进行研究。主要包括:相关的监管立法还不够健全,突出表现在缺乏食品安全理念,法律法规体系庞杂,缺乏协调性,有关食品小作坊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法律责任的规定偏轻等方面;食品小作坊综合实力弱,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素质总体不高;食品小作坊的行业准入不规范,登记制的门槛较低,不利于食品安全监管;监管体制不顺畅,纵观中央和地方的监管体制还存在不协调的地方,职能配置不够合理;监管能力不高,表现在管理手段单一,基层监管部门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管的环境和制度缺失,社会监督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第四部分针对性的提出推进我国食品小作坊监管的对策。主要包括:健全食品小作坊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吸收各地的有益经验,尽早出台全国统一的食品小作坊监管法规,并且及时梳理现有法规体系,确保相关规定不出现冲突;增加政策扶持力度,帮助食品小作坊提升综合实力,从食品小作坊内部完善各项制度;提高食品小作坊准入门槛,在食品小作坊行业设立行政许可制度;在监管体制上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能,整合现有监管部门;灵活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监管失败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