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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经济结构的调整,劳动关系的含义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日益增多。那么,如何最大限度利用调解程序化解劳资矛盾,定纷止争,是当前我们迫切需要思考与解决的问题。我国劳动争议调解程序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仲裁前调解程序作用有限、调解程序不规范、裁诉调解程序不能有效衔接等。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应成立政府主导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构建协调联动调解机制,规范调解为必经程序,引导调裁诉对接,增强调解程序的实效性,从而使得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