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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本文通过对其中的离婚自由原则的探析,得出应当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基础上、基于衡平当事人利益的需要而适当限制离婚自由的结论,并提出完善我国离婚制度的建议。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我国现行婚姻法中的离婚自由原则。本部分首先阐述了离婚自由原则的含义以及理解离婚自由时应注意的问题,其次梳理了我国现行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制度中离婚自由的具体体现,再次分析了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离婚自由的限制。第二部分:离婚自由之限制的理论与现实基础。首先,从法律与道德的要求、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自由与正义的关系、社会成本与经济成本四个方面,多角度地论述了限制离婚自由的理论依据;其次,分析了我国当前的离婚现状及特征,总结出离婚过于自由导致的困境,指出当前我国限制离婚自由的现实必要性。第三部分:我国与其他国家限制离婚自由的比较及评析。首先,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以及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的限制离婚自由的规定和制度进行比较评析;其次,反省我国当前限制离婚自由方面存在的缺陷。第四部分:完善我国离婚制度的建议。在前文分析限制离婚自由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必要性的基础上,并通过对他国以及我国有关限制离婚自由的规定的评析,得出应当对我国的离婚自由进行适当限制的结论,并具体阐述应当从规定结婚与离婚的间隔、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的离婚方式、登记离婚的审查、离婚严苛条款方面完善我国的离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