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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赴美上市的中国概念股在美国遭遇集体诉讼,承受巨大损失,本文拟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本文除去引言和结语分为三部分。现将主要内容分述如下:引言部分陈述了中国概念股遭遇集体诉讼的现状,并简要提示其与信息披露的关系。第一部分揭示信息披露违规是遭遇集体诉讼的原因,并简要分析了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四种类型,即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及误导性陈述。第二部分从五个方面具体剖析了中国概念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分别是:第一,概念股自身的高风险性;第二,因中美两国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同而使得在国内遵守中国证券法律制度或者游走于法律制度的灰色地带的中国公司将国内的对策沿用到美国市场而出现的违规。制度差异主要体现在发行制度、后续监管力度、三种法律责任形式之间的侧重及信息披露的技术等四方面。第三,体现在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上的内部控制薄弱。第四,反向收购的上市模式的弊端。第五,出于保护商业秘密、减少披露成本的考量等难以回避的客观因素,以及社会整体诚信的缺失。第三部分提出了优化信息披露、走出集体诉讼困境的对策。对策的提出没有完全遵从前面分析原因的模式,而是从各相关主体的角度出发分别予以阐述。前两节分别从公司和国家的角度分析了其在改善信息披露方面各能采取的措施。介绍了企业应当端正上市心态、做好上市准备,从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两方面改善公司内部控制,熟悉美国资本市场规则并积极主动参与市场;国家则应当从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通过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三大维度提高违法信息披露的成本,规范借壳上市,并引进先进的披露技术,完善管理并提高服务质量,全方位改善信息披露的环境。第三节提出诚信问题的改善,既需要国家、公司诚信机制的建立,更需要整个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