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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当前落实放管服工作的重中之重,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则体现了改革手段和方式的创新,旨在进一步提高审批办事效率,优化审批服务,提高行政相对人的满意度。但由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涉及部门多、触及的利益复杂、信息不畅通等多种因素,跨部门协同阻力重重,而对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来说,审管分离后的协同联动是保障改革顺利推进以及实现改革目标的关键,因此成为各地行政审批局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基于无缝隙政府、整体性政府以及协同政府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深度访谈法等方法,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审管协同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梳理了审管关系从一体化到分离的演进过程,审管协同的纵向、横向两个维度以及审管协同的范畴。其次,以J市为例,全面阐述了 J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与审管协同有关的机构组建、职责划分、协同机制、监督监管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并以商事制度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介绍了审管协同努力取得的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发现审批、监管部门间还存在着审管协同权责划分不明确、信息孤岛难打破、审管协同不及时不到位以及上下协调不顺畅等问题,而产生问题的根源又包含了法律制度缺失滞后、行政管理体制束缚、信息壁垒以及人员数量能力不足等多种因素。因此,政府还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加强审管协同,不仅要凝聚统一的改革共识,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还要健全决策、协作、信息反馈等各项机制,并建设审批监管互动平台及信息安全防范体系,促进信息互通。此外,还应加强对审批监管部门的监督以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人员素质,打造审批监管人才队伍。尽管审管跨部门协同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完全解决,但相信通过在改革中不断反思错误,有针对性地解决矛盾和问题,一定能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发展得更加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