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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8日,国内第一家银行系保险公司——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开业仅五天,其银行保险渠道创造的保费收入已超过四千万人民币,是其前身中保康联2009年全年保费收入的一半。交银康联能够一扫以往的经营颓势,是得益于其新股东——交通银行在产品设计和销售资源上的支持。 银行系保险公司尚在酝酿之中时就吸引了业内的目光,2009年保监会和银监会打开银保混业经营的大门后,商业银行纷纷争当进军保险业的试点银行,截止到2010年9月份,已有多家银行确定或传出意图参股保险公司的消息。 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绝非偶发的独立个别现象,而是根植于我国金融改革的土壤之中,是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的重要环节。 我国自改革开放后,金融行业的经营模式经历了从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的变迁,而现阶段,在不违反分业经营原则的前提下,混业模式又呈现“小荷才露尖尖角”之势,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下,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未来必将逐渐被混业经营模式所取代。 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早在九十年代初期便开始了,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银行保险”渠道已经在保险行业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但在规模巨大的保费收入下,由于制度性和内生性的原因,银保渠道并没有为保险公司创造出相应的利润,本文经过仔细研究发现,其主要原因在于双方的合作中由于商业银行占据着过于主动的地位,导致在合作中,彼此竞争激烈的保险公司需要给付银行高额的佣金,以致经营成本高昂,产品内涵价值低。这种合作模式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不利于金融产品的完善。 双方在分业经营制度约束下,各自属于独立的金融机构,对彼此的交流沟通也带来不理影响,以至影响到了对同一种保险产品的认知,导致在售卖过程中消费者利益受损,从长远看不利于金融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通过银保双方合作模式和合作内容的深入研究,本文认为允许商业银行用参股保险公司的方式部分实现机构融合是监管机构针对以上问题的尝试,同时也是我国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逐步过渡的重要环节,蕴含着金融改革的深意。 我国现阶段已经具备了允许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的可行和必要条件,对此进行研究,提出一些建议,对我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通过对国内外经营环境的对比,本文认为实现混业经营和确保银行系保险公司取得深远发展的途径都需要通过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来实现,无论对保险公司还是商业银行,抑或未来金融业的发展,互相参股经营都是个利好的消息。 实现机构融合和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是混业经营的最佳途径,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最终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