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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证券市场是经济转轨和改革的产物,它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发展和壮大。相对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证券市场,我国的证券市场表现出更多的转型和变革特征。研究我国证券市场定价行为必须从中国独特的经济制度出发,必须考虑我国的转型经济背景和制度变革环境,重视制度变革对市场定价行为的影响。 本文基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转型背景,从制度变革和盈余持续性的视角出发,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的定价行为。在盈余持续性对市场定价行为的研究部分,本文对经典的费森-奥尔森模型进行修正,将盈余分解为永久性盈余和暂时性盈余,同时将暂时性盈余的持续性引入模型,实证分析了投资者在定价过程中对盈余持续性的反应;在制度变革对市场定价行为的研究方面,本文将配股权要求的变革和股权分置改革作为证券市场制度变革的典型代表引入分析模型,分析了其对市场定价行为的影响。 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不同持续性的会计盈余信息在市场定价过程中发挥了不同的作用,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营业利润在会计盈余定价中的作用逐渐增强,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价作用逐渐减弱;(2)证券市场制度变革会对市场定价行为产生显著的影响,股权分置改革成功,调整了控股股东与流通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理顺了我国资本市场中长期扭曲的定价机制,对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配股权要求的实现在股权分置背景下会对市场定价行为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3)以非经常性损益为代表的暂时性盈余的持续性同样会对市场定价行为产生影响,1999-2000年度,我国证券市场上表现出的“功能锁定”现象,一定程度上可以由非经常性损益的持续性解释,是一种市场理性行为,而非单纯的“功能锁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