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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起着重要的调节和制约作用,其内容随着时代经济发展不断的丰富。上个世纪以来,一系列财务造假丑闻的出现,如安然造假事件、通用公司事件等,产生了严重经济后果,迫使公众的注意力转移到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以及相关缺陷批露的层面上来,再加上信息不对称性的存在,应对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失真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外界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从企业运营背景下进行监管,从根本上治理企业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失真的现状。2002年,美国率先颁布《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强制规定要对其内部控制各项信息对外进行发布,让投资者真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维护投资者信心。2008年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企业对外发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0年《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随着这些政策出台,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研究视角转向了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本文首先总结了国内外相关文献,阐述了内部控制缺陷的概念和类型、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与公司治理和审计的关系。其次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用经济学观点明确了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必要性。再通过数据统计描述了我国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总体概况,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如刻意隐瞒、披露流于形式、主动性不强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内控信息的披露质量。最后选取了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例,通过对该公司近三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研究,从公司治理和外部审计以及经济后果方面评价了其披露的规范性和真实性,并就如何完善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给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