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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价值问题的探讨是一个学科的首要问题。劳动法的价值是劳动法的精神所系,是劳动法一切制度的汇聚点和中心,它像灯塔一样指引着劳动法的航向。而在我国劳动法学界,劳动法注释似乎更受青睐,而劳动法基础理论相关研究,特别是价值研究,则相对薄弱。社会连带理论认为人类社会存在社会连带的客观事实,社会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各个部分地位、强弱有所差异。社会分工的复杂化使这种互相依赖的社会连带关系愈加强化,任何一个群体都无法脱离整体独存。作为劳动关系的双方,即雇主与雇员也是如此。尽管在劳动关系中,双方的强弱、地位不同,但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这种不可分割的社会连带关系愈发突显。劳动法是关于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从属地位的雇佣关系的法律规则的总和。本文以社会连带理论为视角,来审视劳动法的价值。从群体的角度来看,雇主作为劳动关系的一方,雇员作为劳动关系的另一方,谁也无法独立存在,秩序是在这个视角下的劳动法的首要价值。其次,从个体而言,没有正义,劳动秩序就失去了活力,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社会连带职责也无法实现,所以正义是劳动法的第二个价值。劳动法的秩序价值和正义价值本质上是统一的,皆根植于雇员与雇主的社会连带之中,两者都要在这种连带中实现。劳动秩序离开正义无法长久,正义离开秩序也无法实现。劳动法价值充分反映了劳动法调整对象的特质,充分反映了雇员与雇主在劳动关系中的分工、连结方式和程度。劳动法价值有利于对人们对劳动法的系统把握和基本制度建立,这就要求我们在理论研究、逻辑判断、具体实践中紧密联系劳动法的价值。我国劳动法内容宽泛,但缺乏全面和可操作的规定。部门规章、有关解释、有关通知以及解答等劳动政策多而繁杂,缺乏体系性的法律规定,更没有从理论上、价值上全面审视劳动法。最后,借鉴德国劳动法的立法经验,对我国劳动立法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对我国劳动法的进步起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