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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全球经济模式发生转型,原有的传统产业带给整体经济的快速增长已经非常有限,发展新的产业、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为了抢占新一轮经济制高点,许多国家纷纷提出适合自身的经济发展战略,将具备全局性、长远性和导向性的优势产业列为本国重点关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共中央为了应对危机,保持本国经济的稳定增长,立刻召开系列会议,研究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吉林省响应中央的号召,依据自身的产业基础、技术优势和资源条件,听从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进行技术、管理和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将适合本地区长远发展、有产业带动性的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导向性、动态性的行业列为本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期望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可以一方面积极开发出新技术、新产品使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高新科技领域立足,另一方面也期望可以改变本省在全国落后的局面。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最终落实到研究高技术的企业上来。企业要想在市场上立足,就必须掌握核心竞争力才能够得以生存,因此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技术创新就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奋斗目标。实现技术创新,就要不断进行研发投入,其中涉及研发资金投入和研发人员投入两个方面,最终体现为企业绩效的提升。但在研发投入到企业绩效的转化的过程中,往往受到股权结构的影响,比较明显的一个就是股权集中度的影响。也就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大小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会直接作用于研发投入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中。故本研究的主要目标就是运用实证统计分析的方法来探究股权集中度对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与企业绩效两者间关系的调节作用。实证结果表明:(1)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研发资金投入强度与企业绩效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研发人员投入强度与企业绩效间也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2)股权集中度与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绩效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3)股权集中度作为纯负向调节变量对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研发资金投入强度与企业绩效间关系起到负向调节作用,股权集中度作为纯负向调节变量对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研发人员投入强度与企业绩效间关系起到负向调节作用。通过一系列的实证研究后,本文基于统计结果和实证结论提出了符合实际的政策建议。例如建立机构间合作机制,完善政策法规,鼓励企业创新并加强对研发人员的重视。股权结构调整方面可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深化国有体制改革并构建合适的股权激励制度。期望可以促进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进步,更加有效地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上相关产业的快速崛起,进而推动整个吉林省的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