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国以来,基于所有权所形成的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决定了我国在土地立法与实践上的相互分离、割裂,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各自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框架体系。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逐步形成并稳步规范,但集体土地领域的制度改革却少有寸进。在土地价值日益凸显的背景下,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面临着法律框架、制度与实现自身生产要素价值日益矛盾的窘境。
作为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生产要素的流动不可逆转。一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政府开始尝试集体土地流转实践。通过不断的探索,这些地方大多获取了一些既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又得以规范化监管的成功经验。
本文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为研究对象,通过论述、界定相关概念,建立了研究我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数个理论基础。随后对我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历史背景与沿革进行描述,并将之分为数个阶段,归纳整理。针对具体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践,本文选取苏州市、广东省作为典型视角切入,对其立法及管理实践进行分析,并基于此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发展进行思考与展望。
本文采用了规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通过描述宏观法律框架、背景,尝试以理论分析内在规律;通过归纳各历史阶段发展状况,研究客观进程;通过选取典型视角进行探讨,体现其共性、侧重点以及差异,并从中总结、提炼,最后形成结论并提出思考、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