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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均禁止金融机构为企业的股权交易并购活动提供融资支持。中国人民银行(以下或称“央行”)制定的、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的《贷款通则》中指出:商业银行的贷款发放“不得用于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这就导致了我国企业在并购活动中无法根据自身情况来灵活地使用各种融资工具,抑制了我国企业并购业务的发展,更阻碍了我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行业整合的步伐。近几年来,我国的资本市场得到了迅猛发展,市场环境和制度建设有了很大的完善。
本文通过对并购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关文献的回顾,结合国际、国内金融形式,分析我国并购贷款业务开展的背景,明确该业务是我国银行业的机遇。同时,本人通过亲自参与的并购贷款营销案例分析,提出我国银行业的并购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再一次说明并购业务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是难得的机遇更是一种挑战。最后,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并购业务现存的风险问题,提出本人的一些解决建议,帮助我国银行业有效地利用并购业务品种来提升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