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公共服务外包实践的兴起,伴随外包关系而来的各种风险对政府的外包管理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政府能否在一开始就选择与高质量的承包商缔结和约,直接决定其在后续合同持续期间的外包管理压力,并影响公共服务外包最终的成功概率。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能否有效避免承包商选择过程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决定是否外包以及外包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然而,从目前的公共服务外包实践看来,一方面政府现有的承包商选择机制不足以对承包商私人信息进行充分甄别,另一方面公共服务承包商又具有强烈的隐藏自身类型的动机。在政府甄别机制乏力和承包商隐藏信息的共同作用下,逆向选择问题极大阻碍了公共服务外包实践的发展。本文在对相关研究成果和理论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政府在公共服务外包中所面临的逆向选择问题,并通过将报酬机制引入到现有的承包商选择过程中,建立了能够对公共服务外包承包商进行两阶段信息甄别的公共服务外包承包商选择机制。在这种机制下,政府通过结合承包商准入门槛和合理设定的招标价格上限能够从服务能力角度实现对承包商的初步筛选;通过设计具有不同报酬给付方式的合同供承包商选择能够从服务态度角度完成对竞标承包商的进一步甄别。在框架构建的基础上,本文建立了对公共服务外包承包商进行信息甄别的报酬机制模型,并通过模型的推导和求解,进一步分析了最优报酬机制所具有的特征。研究表明,当政府将招标价格上限设置在高成本承包商成本和保留效用之和的水平上,并设计一组具有不同奖惩系数的合同供竞标承包商选择时,能够实现对承包商的有效甄别。最后,本文结合广州市在道路绿化和公园养护领域的公共服务外包实践探讨了现行承包商选择机制的不足及基于报酬机制设计的承包商选择机制的改进措施,为政府提高自身的承包商甄别能力提供了有益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