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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结合是指工商企业与金融企业在经济运行中为了共同的发展目标和整体效益,通过参股、持股、控股和人事参与等方式而进行的内在结合或融合。它是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寻求经营多元化、资本虚拟化,从而提升资本运营能力的一种趋势,也是企业谋求多元化发展、迅速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实力的重要途径。随着中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的不断深入,产融结合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进行产业转型、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一种战略选择。本文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为例,阐述了中国的产业企业(特别是石油天燃气企业)产融结合的具体动因及发展模式,如设立财务公司、控股银行、参股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金融控股平台等,分析了产融结合对本集团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包括其中金融板块对集团利润的贡献比重,整个集团在产融结合前后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的变化以及金融板块的财务状况等。研究表明:产融结合对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的偿债能力有明显的提升。产融结合从宏观层面上看,有利于国家利用金融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优化产业结构;微观上对于工商企业而言,金融资本的特性对于提高资本配置的效率,加快产业资本流动有明显作用。随着产融结合程度的加深,企业参控股金融机构的比例加大,产融结合对于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也会随之加大。虽然目前国家对于产融结合并未提出具体的方案用以指导工商企业准确有效地发展产融结合,但产融结合无疑是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站稳脚跟、发展壮大的必经之路。当然,产融结合也不是万能的。从本文案例的分析上看,产融结合对于改善中国石油集团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的效果并不显著。并且,产融结合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存在正效应的同时,也存在着大量风险和负效应。如大型企业集团的产融结合普遍存在着滋生复杂内部关联交易的风险、脱实向虚的风险等。面对诸如此类的风险,本文提出了重视内部关联交易风险、避免产融结合脱实向虚、依托实体产业循序渐进地发展金融产业、完善产融结合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等政策建议。在研究过程中,本文综合运用了案例研究法、文献归纳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总结了产融结合的资产组合理论、协同效应理论、价值链理论等相关理论。在分析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产融结合案例时,研究阐释了中石油公司产融结合的发展模式、产融结合对其经营绩效的影响及相关风险的防范等问题。由于我国的政策中明确规定了银行业不能直接投资实业,“由融而产”的产融结合发展路径目前在我国无法实施。我国的大型集团企业主要沿“由产及融”的方式发展,由产业集团从事金融业务,即"产业投资金融"。作者认为,与国际大型跨国集团产融结合相比,我国企业产融结合目前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包括石油天然气企业,在资本经营方面还较为薄弱,风险控制能力仍然较低,产融结合的深度和广度与国外大型跨国集团及实际需要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距,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机融合、风险控制及相关监管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