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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在2003年10月份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正式提出了要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200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推进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六点意见;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当前,我国社会信用水平还处在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在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应以健全、完善征信体系为核心,充分发挥征信体系的社会作用,并以此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开拓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路。本文探求使其有效发挥作用,建立信用社会之路。全文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本文所研究问题的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的方法和思路等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是对征信体系的概述。主要介绍征信体系在当代的涵义,描绘出社会征信体系的框架。这一部分作为全文的铺垫,对后文中出现的概念、名词进行了解释,展现出本文的写作背景。第三部分是对我国征信体系的研究。主要叙述了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特点及取得成果,对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第四部分是对国内外征信体系建设的不同模式作了相应比较,提出了以征信体系有效服务为中心的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建议。这一部分作为全文的重点,是对所提出问题的对策分析,主要是如何从各个方面提高我国征信体系有效性的相关内容。第五部分是结语。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对该问题的未来研究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