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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Web2.0概念兴起于2005年。在全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的Web2.0技术应用如博客、社交网络、播客视频、微博客(Twitter)、标签(tag)、书签(Bookmark)和开放程序接口等为搭建这一平台提供了有力支撑。文化创意产业(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y)简称创意经济或译成“创造性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主要是指依靠个人智慧、技能和天赋,借助高科技技术对文化资源进行不断创造,同时通过运用和开发知识产权,生产出高附加值产品,文创产业是具有无限潜力的产业。创意产业的创新性是其本质特征。而创意阶层是与创意产业相关联的具有创造力的普遍受过高等教育的具有共同价值的一个社会阶层。这一部分人群和WEB2.0网民的人群重合度非常之高。创意产业是以技术或人的创造性为中心的产业,在有关创意产业的研究中,很显然存在着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创意与文化,在跟产业相关时,究竟存在着何种关系?WEB2.0和文化创意产业有着天然的联系和共同的基因。在WEB2.0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呈现出了大量新兴产业类型,其共性和个性在本文中将重点研究。基于web2.0的新兴文化创意产业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最新,最活跃,也是贡献度增幅最快的构成部分,通过探寻以Web2.0为背景的新兴文化创意产业价值溢价规律,找出在现代网络化生存情境下的创意传播规律。进而找出文化产业能够成长成为我国支柱型产业的实现办法。文化创意产业以创意为核心,除了因高新技术诞生的新产业,创意产业中的大多数产业是传统产业的技术革新和设计创新而焕发出的新活力,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这样的产业的共性得到政府和企业乃至于整个社会的格外关注,认可,进而被集合在一起重新赋予其定义和内涵。因高科技而诞生的新兴产业,数字内容产业是其新的衍生内容,文化创意产业在web2.0背景下的开始有了新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