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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澂的人格思想贯穿其整个美学体系。在其美学理论中注重人的精神修养,欲以艺术审美手段来改善人格,可谓人格美学。西方相关的人格思想、我国古代人格观念及同时代梁启超、王国维等人的人格思想是其人格思想的渊源。吕澂认为人格是个人心理的整体组织中心,支配着一切精神活动,同时美学中的人格是精神层面涵养的善,不指涉外在行为,且有时更偏重个体的性格、个性。吕澂美学包括美论、美感论和艺术论三部分。人格思想渗透其中。在美论中,吕澂认为美的本质是审美主体移入物象中的积极人格;而崇高与优美、悲壮与谐谑这些范畴的分类在于人格的成分性质,崇高与优美的物象中都是全然为积极的人格,而悲壮与谐谑的物象中存在着部分消极的人格。不过,审美主体的人心本性又要求物象符合多样的统一这一美的形式原理,从而使物象具有自身的形式美。在美感论中,美感与快感不同,由人格层面生发的快感才与美感必然相关;而在美感生成的活动中,物象人格与主体人格在感情移入、直观过程中相互作用,交融同化,从而生出美感。在艺术论中,艺术活动的实质是创作主体自身人格的表出过程;而艺术品,是其中的人格内容让其具有个性和生命并且人格内容决定着艺术品的形式;因而艺术主体自身的人格素养至关重要,其又是通过艺术审美来实现人格的扩充与提升;艺术目的便是让艺术家与普通民众都从审美中减少功利之心、增进彼此间甚至是对世间万物的同情理解,从而提升自身的人格素养,普遍实现美的人生。吕澂的人格美学虽存在一些局限,但对我国现代美学具有独特贡献,体现了我国传统美育的现代转型,也体现了吕澂欲完善人格、改造国民性的价值追求和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