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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应当确立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从世界范围来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普遍存在于两大法系各主要国家和地区,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也对其进行了规定。可以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潮流。然而,在我国尽管立法对非法取证行为持禁止的态度,但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虽然,近期“两高三部”联合制定发布了《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弥补了我国一直以来缺少刑事证据规则的遗憾,宣示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原则,但从目前该规则的文本出发,该规则在复杂的刑事司法体制与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前景不容乐观。因此,有必要对既有成果予以梳理、总结,并对此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及完善我国非法证据规则的设想。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刑事非法证据的概念与范围界定。这部分主要是通过对非法证据广义及狭义概念的分析比较,明确本文所论述非法证据规则中非法证据的含义及范围。第二部分是阐述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本文对目前各国主要存在的宪法保障说、司法廉洁说、吓阻违法说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了解各国对非法证据的态度以及建立非法证据规则的目的及理论基础,以期对我国的立法有所裨益。第三部分是对非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价值分析。非法证据排除是刑事证据领域最有争议的证据规则之一,要完善其规则就必须先了解其价值。本文从限制公共权力的滥用、救济和保障人权、维护法治尊严以及通过程序正义促进案件实体真实的发现四个方面阐述了非法证据排除的价值,同时在分析了其价值的基础上还指出非法证据排除存在固有弊端,即阻碍实质正义、无法体现公正、降低效率。通过对非法证据排除利弊的分析,得出非法证据是否排除,集中体现了犯罪控制、客观真实与人权保障、程序正当之间的价值选择,要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平正义,就必须在真实主义与人权保障之间寻求平衡的结论。第四部分通过对两大法系国家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比较,了解两大法系国家对非法证据排除的态度和排除范围。第五部分分析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状与问题。通过对我国的宪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非法证据的相关规定以及近日出台的两高三部的两个规定的分析,阐述了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现状。第六部分是对完善我国立法,构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设想。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我国现有的立法虽然对非法证据有所涉及,但是立法太过于粗糙,而且缺乏相应的程序性规定,使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不具有可操作性。本文通过借鉴其它国家,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七方面建议:一是确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本原则,即保障人权和控制犯罪原则、真正确立无罪推定原则、确立利益权衡原则、正确处理程序公正与客观事实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二是确立司法廉洁说的排除非法证据理论基础;三是完善宪法的相关规定;四是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分别对言词证据、实物证据、派生证据、秘侦证据四种证据明确了适用排除的原则;五是非法证据调查的启动与证明标准的规范化;六是确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反对被迫自证有罪的权利;七是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程序,包括设立专门审前证据审查程序、设立讯问监控机制、完善对非法取证主体的惩罚措施、建立侦查监督机制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