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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中国2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的开放搞活,中国的家族产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收入分配趋向多元化,个人和家庭的财富积累日益增多.社会上出现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我们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要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不希望社会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同时,94年税制改革主要是针对流转税和所得税,地方税制改革滞后,地方税收缺乏主体税种,财政收入与事权不符,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符;再有,中国于2001年年底加入了世贸组织(WTO),就必须按其原则改进中国现行税制,在涉外税收方面实现对等原则.以上种种因素的存在,要求中国必须改革现行的财产课税,建立起科学、完善的财产课税体系,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该文首先对现代意义上的财产课税从基本概念、内涵到课征理由及世界现行的主要的财产课税种类作了简要介绍,为完善中国财产课税体系提供了理论依据.接着将目光转向中国的财产课税的具体实际,分阶段回忆了中国财产课税从起源到94年税制改革的历史变迁,对中国现行财产税种作了简单介绍,结合中国现实经济发展状况,分析了现行财产课税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经验.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的"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对中国的财产税制进行了具体构想:根据中国现实的征管水平对不动产和车、船等动产进行征税,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同时,使收入差距合理化;对遗产与赠与财产课税,减少财富的隔代积聚,调动社会群体创造财富的积极性,达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效果.完善后的财产课税体系包括:遗产与赠与税、房地产税、车船税3个税种.文章对财产课税的构想,对中国下一步的税制改革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