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信业在传统理论上应该属于自然垄断行业,因此政府对于电信行业有着一些特殊的政策。但是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电信行业的发展也变得更快,从而导致电信行业在各方面都比以往有了更为突破性的进展。电信行业的政策和相关的理论内容都需要不断的更新才能得到与时俱进的相对完善。当前,就电信行业改革的过程来说,就是反垄断法适应电信行业的过程。当反垄断法介入电信行业调控时,法律上的规定必然与我国当前电信行业的实践经验有着或多或少的矛盾与问题,因此,需要协调垄断与竞争之间的矛盾,就要有合理的处理办法。我国于2007年颁布了《反垄断法》,但是当时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行业还是没有明确的规定。行业的管制和垄断的管理一般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措施。所以对于行业管理来说,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的支点,才能够完善,但目前这个领域还是空白的。因此,处理行业的垄断性问题,积极吸取和引入国外先进的相关特殊行业的反垄断调控理念,将其他国家的理念和我国实际的情况相结合,从而实现对当前我国处于垄断状态的电信行业进行更为有效地宏观调控,促进电信业市场秩序的有序发展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