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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养育人类的母亲,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历史都是从土地开始。无论历史如何更迭,朝代如何变换,每个统治者都在思考如何从土地中挖掘更多的财富,每一次革命都回避不了的问题就是土地制度的改革。如何合理分配、利用土地,土地由谁占有又如何占有,这些都是土地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来源于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该权利的设立充分的鼓励了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我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任何制度都是不完美的。我国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已经将近30年的时间了,随着时间的流逝,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的案件频繁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成为了各界讨论的重点话题。因此,本篇论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继承性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证。本文包括以下三章:第一章是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案件审理的司法现状及效应。首先,通过梳理现行法律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内容,总结出何种权利是可继承的,何种权利是不可继承的。然后,简要叙述几个司法实务中的案情及审判情况,并对审判后的实际效果进行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通过对案例分析,总结出法律规定不可继承所带来的不良的实际效果。第二章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继承性的法理与现实分析。要论证可继承,就必须了解不可继承的原因。所以,第二章首先分析了法律规定不可继承的主要原因。然后,从理论基础出发,通过用益物权和财产权两方面论证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继承的法理基础。最后,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司法实务,论证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具有充分的现实基础。第三章是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制度设计的建议。完善制度,首先要从完善法律规定出发,要对相关法律进行完善、修改。然后,根据继承的制度结构,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基本原则、继承方法两方面,提出完善的建议。最后结语部分,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是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完全符合现阶段土地改革的政策趋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