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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把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运用到文学翻译研究中,并通过对《傲慢与偏见》两个中文译本的分析来论述其可行性.功能主义(functionalism)是一个广义的术语,它包含各种通过着眼于文本和译本的功能来研究翻译的理论.目的论(Skopostheorie)在其发展过程中起着最主要的作用."Skopos"一词源于希腊语,意思是"目的".目的论就是将"Skopos"的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它包括三个基本法则--目的法则,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许多批评家通常都接受功能翻译理论适用于诸如操作指南、新闻、广告等类型的文本的翻译,并且赞成在这类文本中采用改编甚至是替换、删减、增加等翻译策略.但是,文学翻译家或是对翻译感兴趣的文学学者经常质疑功能理论对于文学翻译的适用性.因为在文学翻译中,通常认为译者不但要转换原文中的信息而且还要再现这些信息在原文中独特的表现方式.理想的翻译应该和原文具有同样的功能和效果.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说,这些要求可以被统称为"对等".然而,本文从功能翻译理论的角度对文学翻译中应采用的对等要求提出了质疑,并且尝试运用目的论的三个基本法则--目的法则,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以及其他的一些功能翻译方法,对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以及王科一和孙致礼的两个中文译本进行比较研究,以此期望从功能翻译理论的视角更好地认识文学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