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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补偿纠纷已成为法院审判中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该类纠纷的不断产生以及得不到让公众信服的判决引发一系列不良社会后果。实践中,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合理设计,使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在利益归属以及分配上存在很多问题,征地补偿款分配极度混乱,大量民事纠纷涌入基层人民法院。在法律制度不合理以及缺位的背景下,审理此类案件并没有明确的判定标准,各地法院对相同案件的判决结果各不相同,同案不同判现象较为普遍,法律权威与司法公正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难以界定,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就是村民资格认定。但是,涉及乡村治理的村民自治等制度的不完善和相应法律法规的不相配套,导致在处理此类纠纷时的法律适用缺位。因此,探讨村民资格的取得丧失、明晰村民资格的认定标准、设定村民资格问题的处理原则及救济途径,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自足现行法律规定和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对农村土地补偿中的主体、范围、分配比例和标准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较系统深入的探讨,力求合法化、具体化和明确化,为审判实践提供较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对策。文章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立法与司法现状,这一部主要介绍我国土地征收补偿立法的脉络和现在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即重点探讨了村民资格的取得和丧失及认定的原则,并对征收中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甄别以求得能成为补偿的独立项目,同时对土地征收的分配比例进行阐述。第三部分: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完善。主要对资格认定、补偿范围与标准、补偿比例等具体制度完善方面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