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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后期,资源配置出现从扩大到重新积聚的趋势,群体间的收入和财富差距越拉越大,中国社会总体性精英阶层的出现及其在社会生活中垄断地位的巩固,不仅标志着两极化社会的形成,而且意味着社会两极化有加大的趋势。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在弱势群体中绝对贫困的现象开始出现,意味着我国经济相对迅速增长的同时,部分人的绝对生活状况开始下降,许多人的生活相对或者绝对贫困化,社会地位明显恶化,在就业竞争中也处于弱势地位。弱势群体的贫困作为社会问题引起广大关注以后,政府也意识到满足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需要成为紧迫的任务。“弱势群体”已不再是一个新词汇。早在2002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正式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一词。在那以后,不管是学术界还是政府,都纷纷开始关注弱势群体。改变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使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权益得到维护,人格尊严得到尊重,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也是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弱势群体问题的实质,就是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权力关系问题,保护弱势群体是实现政府职能,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重要的职责所在。防止弱势群体引起社会矛盾扩大化和复杂化,所以维护弱势群体权益,让弱势群体享有平等机会、保障他们享有平等权利,成为当下时期政府的重要任务。近些年,我国经济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以此同时,社会矛盾也逐渐凸显,新社会问题不断涌现。改善民生的要求日益迫切,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和谐社会建设面临着巨大挑战。不同时期,弱势群体涉及的对象和内在需求存在差异。在这之前就已经有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论述弱势群体这一问题,要求社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做出一定的支持。实践证明了,那些学者之前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弱势群体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显得越来越复杂化了,所以,政府必须对其作出回应。本文结合目前我国弱势群体实际情况,搜集了目前国内外对弱势群体研究的相关文献,界定了弱势群体和政府责任的涵义,在仔细琢磨二者涵义的前提下,将二者联系起来,构思出研究本课题的主要理论依据。主要是以善治理念、社会公平与正义、责任政府这三大理论出发,为弱势群体保护中政府责任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其次,阐述保护我国弱势群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就是为何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文章中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保护弱势群体,从公民身份的角度而言是实现人权的重要使命;从社会角度而言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从政府合法性角度而言是政府基本职能的要求。再次,描述政府在保护弱势群体时责任缺失的具体表现:收入分配问题、弱势群体就业问题、社会保障体系问题,从这三大方面入手,并对其进行原因分析;最后,为政府保护弱势群体提供对策建议:收入分配中政府应该多方面采取措施,努力改变目前这种收入分配不公的现状,增加弱势群体收入,解决其基本生存问题。弱势群体就业问题中,政府应积极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就业问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自身工作技能,鼓励参与创业,发展服务业,保障他们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等一系列措施。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政府更应保障弱势群体享有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将弱势群体全面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加快弱势群体保障机制的建设,尽可能实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