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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塘属于“五小水利”工程,是丘陵、山区等地区重要的综合功能性小型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对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农村正常生产生活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将“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山塘治理完成后,对山区人民在防洪、农田灌溉、生态环境发展等多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即社会效益;虽然山塘点多面广,投资额小,但是社会效益评价是判定项目建设成果的重要组成,可是从以往的研究发现,往往缺少对其社会效益的评价。本论文站在规范项目管理的角度,选取象山县X镇山塘治理项目为研究对象,对该镇山塘治理完成之后的社会效益开展后评价。首先,在查阅了大量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建立了山塘治理项目的社会效益后评价指标体系。即从项目对区域经济的发展,文化建设的影响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三方面入手,开展了社会效益的定性评价。其次,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山塘治理项目的社会效益进行了定量评价。采用专家评分,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选择matlab完成各类数值计算,力求数据客观准确。被调查者包括X镇相关负责人,村书记、村主任,村民代表,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第三,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得出X镇山塘治理项目的社会效益评价结果,并指出了该山塘治理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及给其他地区山塘治理带来的经验启示。本论文将山塘治理与项目后评价理论相结合,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解决X镇山塘治理项目社会效益难于评价问题,得出“X镇山塘治理社会效益较大”结论,与社会效益后评价定性结论基本一致,佐证了本论文社会效益后评价方法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有助于规范象山县的其他乡镇山塘治理项目的建设成果评定,为今后山区山塘治理项目的绩效评估、社会影响以及制约的社会因素分析提供参考,是对“五小水利”工程社会效益后评价的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