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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es 2,SARS-Co V-2)是一种危及人类生命健康的高致死性冠状病毒。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将其引起的严重疾病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SARS-Co V-2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COVID-19可引起人体多个器官系统的损伤,表现为不同的临床症状。研究发现,在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嗅觉和味觉障碍是COVID-19发病早期普遍出现的症状,甚至是唯一的症状,可以作为COVID-19大流行地区无症状感染者的早期预警。听觉系统与呼吸道似乎相距较远,但COVID-19相关听力损失也已经被学者发现报道,但远没有像嗅觉和味觉障碍那样已经引起专家广泛关注、重视。早期发现和干预对早期病毒性耳聋患者非常重要。COVID-19相关听力损失对个人、社会和疫情防控的影响极大,特别是在普遍戴口罩的情况下,严重影响听力损失患者的交流和必需的治疗和康复训练。迄今为止,COVID-19与听力的关系及作用机制仍有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目的:本文通过检索已经发表的相关的文献资料,对与COVID-19相关听力损失文献进行分析,总结、研究COVID-19相关听力损失的临床分类及特点、发病机制、预警功能、治疗和听障人群健康服务等方面的内容,为大流行期间COVID-19相关听力损失的临床实践提供依据。方法:以“新冠病毒”、“新冠肺炎”、“听力”、“听力下降”作为中文检索词,在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库检索截至2021年1月15发表的文章,以“COVID–19”、“SARS-Co V-2”、“Hearing loss”、“Hearing”作为英文检索词,在Embase和Pub Med数据库中搜索截至2021年1月15日发表的文章。并制定相关的纳入和排除标准。在阅读原文的基础上,对COVID-19相关听力损失的临床分类及特点、发病机制、预警功能、治疗和听障人群健康服务的相关内容进行总结和分析。结果:1.COVID-19自2019年发现以来,有关COVID-19相关听力损失的临床研究和机制研究文献总体较少。2.根据纳入标准和研究目标,纳入文献包括9篇病例报告、1篇病例组报告、1篇回顾性研究、2篇横断面调查、2封致编辑的研究信函、2篇临床调查、1篇问卷调查、1篇注释和3个国家指南或专家建议。3.目前报道的COVID-19相关听力损失的类型包括传导性聋、感音神经性聋,其中突发性耳聋(Sudden sensorineural hearing loss,SSNHL)似乎是COVID-19相关听力损失的最常见类型。羟基氯喹和氯喹等治疗药物所致的药物性聋未见文献报道。4.COVID-19相关听力损失的机制研究文献较少。主要根据其他冠状病毒的嗜神经特性、临床研究等推测SARS-Co V-2感染的机制。SARS-Co V-2通过与人体病毒受体血管紧张素转化酶2(Angiotensin converting enzyme 2,ACE2)结合,直接损伤耳蜗毛细胞、炎症反应、细胞因子风暴、免疫功能失调等致微循环障碍,最后导致中枢和周围听觉系统损害。5.听力损失可能是部分患者感染SARS-Co V-2的前兆。10篇文献报道COVID-19感染患者出现听力损失或原发听力损失加重。6.1篇文献报道COVID-19无症状感染者早期出现4000、6000和8000 Hz高频纯音测听阈值提高和高频测听和瞬态声诱发耳声发射(Transient evoked otoacoustic emission,TEOAE)幅值降低。7.治疗相关的文献包括26篇,其中药物治疗研究17篇,人工耳蜗治疗报告1篇。口服皮质类固醇激素、鼓室内注射皮质类固醇激素或两种方式联合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可以改善COVID-19相关SSNHL的听力。大多数COVID-19相关的SSNHL患者(5/7)的听力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后得到改善。同时,中耳炎(9/10)可通过门诊治疗改善或治愈。8.COVID-19流行期间听力损失患者保健方面的文献13篇,耳科手术时机选择的文献2篇。结论:1.COVID-19相关听力损失可以是轻度或重度的、单侧或双侧的,感音神经性或传导性的。羟基氯喹和氯喹等治疗药物所致的药物性聋还未见文献报道,但医生也必须警惕这类药物引起的听力损失。2.SSNHL可能是最常见的COVID-19相关听力损失类型。原有听力损失加重需注意明确是否存在SARS-Co V-2感染。3.听力损失可能是COVID-19感染常见的早期症状,可以作为某些无症状感染者的早期检测阳性的预测因素。4.COVID-19相关听力损失的机制可能包括SARS-Co V-2直接损伤内耳结构、免疫介导炎症、血栓形成等。高频纯音测听和TEOAE可早期发现COVID-19无症状感染者。5.口服、鼓室注射或联合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可以改善大多数COVID-19相关SSNHL患者的听力。COVID-19相关中耳炎可通过门诊治疗改善或治愈。6.在COVID-19大流行的时期,医疗保健机构应该为听力损失患者提供基本的保健服务,耳科手术时机选择需慎重。7.COVID-19感染对听觉系统的急性和长期风险及机制需要通过高质量的调查、研究进一步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