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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据法学理论研究中首次运用“范式”这一分析工具,通过梳理当代中国证据法学界的主要研究成果,以“范式”作为分析问题的主线,从总体上勾勒出学术界近年来对证据法学的研究概貌与发展脉络,揭示证据法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对学者们形成观点的思路进行必要的概括,并在此基础上对一些存在严重缺陷的思路和方法进行反思与批判,提出未来证据法学研究的合适进路。当代中国证据法学受“哲学范式”支配,研究视角狭窄,方法单一,缺乏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学科的对话与交流,忽视证据实证研究,在借鉴和引进西方国家证据理论和制度过程中存在偏颇,缺乏中国问题意识。以上问题导致证据法学缺乏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对司法实践应有的指导作用,为此,提出为实现证据法学的发展和创新亟需研究范式的转换,主张证据法学从“哲学范式”到“多论域综合范式”转换这一证据法学未来发展的进路。根据本文对范式的界定,“多论域综合范式”主要由研究视角、方法论及研究方法、分析框架及理论体系构成。在“多论域范式”之下,以哲学、法学、伦理学、经济学、心理学、行为科学、逻辑学以及自然科学等相关理论为视角,运用语义分析、法律经济分析、文化-历史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以宏观与微观、静态和动态两个坐标轴构成的“三维空间”为分析框架,将“实践论”引进证据法学理论体系,构建以实证研究为导向的“实践证据法学”。结合证据法学自身特性和发展规律,以更为广阔的视野研究中国的证据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求促进当代中国证据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