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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福建省第二次土壤普查(1983年)和耕地地力调查(2008年)样点土壤属性分析数据、2008年福建省土地利用现状和耕地分等定级数据库以及两个时期气象观测、人口统计、经济统计等数据资料,借助GIS与数学模型集成技术分别估算并建立1983年和2008年福建省耕地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栅格空间数据库,探讨福建省耕地价值的时空变化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福建省耕地等级价值折算系数研究,为耕地占补平衡研究提供科学依据。研究结果表明:1、福建省耕地价值空间分异明显,且1983年和2008年全省耕地价值空间分布差异规律大体一致。1983年和2008年全省耕地经济价值分别变化于2.72-500.74万元/hm2和8.01-602.38万元/hm2,均值分别为107.70万元/hm2和120.77万元/hm2,均呈“东南高、西北低”的变化规律。1983年和2008年耕地社会价值分别变化于38.72~254.27万元/hm2和25.21-513.66万元/hm2,均值分别为92.27万元/hm2和100.11万元/hm2,均呈“沿海高、山区低”的变化规律。1983年和2008年耕地生态价值分别变化于1.53-39.76万元/hm2和1.62~49.23万元/hm2,均值分别为16.00万元/hm2和19.80万元/hm2,均呈“沿海低、山区高”的变化规律。1983年和2008年耕地综合价值分别变化于72.15-619.11万元/hm2和51.72-758.68万元/hm2,均值分别为216.04万元/hm2和240.75万元/hm2,均呈“东南沿海高、西北山区低”的变化规律。全省耕地经济价值、非市场价值均值的比例约为1:1,说明福建省耕地社会保障功能及生态服务功能不容忽视。2、福建省耕地各类价值随时间变化情况存在明显差异。25年间全省耕地经济价值变幅为-189.56-227.77万元/hm2,变幅均值为13.08万元/hm2,升幅区增幅均值为21.60万元/hm2,降幅区减幅均值为16.10万元/hm2,总体趋势是自东南向西北升幅减少、降幅也减少。耕地社会价值的变幅为-126.39-302.77万元/hm2,变幅均值为7.85万元/hm2,升幅区增幅均值为40.25万元/hm2,降幅区减幅均值为15.22万元/hm2,总体趋势是自东南向西北升幅减少。耕地生态价值的变幅为-16.42~29.09万元/hm2,变幅均值为3.80万元/hm2,升幅区增幅均值为5.75万元/hm2,降幅区减幅均值为2.89万元/hm2,总体趋势是东南沿海和西北山区升幅较大,中部地区升幅较小。耕地综合价值的变幅为-181.34~440.92万元/hm2,变幅均值为24.72万元/hm2,升幅区增幅均值为51.61万元/hm2,降幅区减幅均值为12.61万元/hm2,总体趋势是自东南向西北升幅减少。3、福建省三至十三等耕地价值分别为339.45万元/hm2、313.69万元/hm2、302.98万元/hm2、274.03万元/hm2、250.19万元/hm2、240.83万元/hm2、232.61万元/hm2、227.59万元/hm2、206.04万元/hm2、183.40万元/hm2和162.45万元/hm2。随着耕地利用等指数和等级的降低,对应耕地所处区域的光温水热条件逐级变差,土壤质量状况逐级下降,从而导致耕地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和综合价值总体呈降低趋势。4、在确定耕地等级价值的基础上,以确保耕地数量占补平衡为前提,提出了以耕地等价占补为原则的基于耕地等级的价值折算系数。当补充耕地等级高于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等级时,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确定耕地等级价值折算系数为零;当非农建设占用三等耕地而以十三等耕地进行补充时,耕地等级价值折算系数达到最大值,为177.00万元/hm2,即非农建设每占用1hm2三等耕地不仅要补充1hm2十三等耕地而且要补偿177.00万元的耕地等级价值差额,福建省耕地等级价值折算系数的变化趋势是随着耕地占补等别之间差距的增大而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