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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房住不炒”的要求,给近年来过热的房地产业降了温,从而间接影响了建筑行业。因此,建筑业要迎接挑战,加强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减轻税负,增加企业利润,显得尤为重要。从2012年开始国家以上海为试点逐步推进“营改增”政策。2016年“营改增”将建筑业的营业税3%税率改为增值税11%税率,完善了建筑业流转税的抵扣链条。2018年5月1日起,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到了10%,2019年4月1日起,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又将建筑业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这一系列改革措施给建筑企业发展带来了机遇,注入了活力。在深化增值税改革的背景下,本文选取本地具有代表意义和相当规模的JA建筑公司为研究对象,首先,阐述了增值税及纳税筹划的相关概念及理论,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考察交流以及对以往年份和现阶段纳税情况的对比,发现JA建筑公司在实施增值税改革后税负有所增加。其次,通过深入调查总结了JA建筑公司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包括合同签订环节EPC合同未拆分导致高税率纳税,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价款、设备租赁费用和劳务费用等获取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少,进而导致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多。再次,根据JA建筑公司的各项主营项目和实际纳税业务中暴露的不足,从机构设立、签署的各项合同内容、施工结算的方式等环节入手,结合最新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对JA建筑公司的EPC合同签订、材料采购方式、劳务成本选择等业务进行调整和优化,提出符合JA建筑公司实际情况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最后,提出进一步保障该公司增值税纳税筹划顺利实施的有力措施,使企业在增加税后收益的同时降低筹划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