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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专利申请权是任何一项发明创造都天然地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本文从专利申请权的含义和缘起、专利申请权的性质和特点、专利申请权的内容和主体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质押、专利申请权投资入股、专利申请权保护和立法建议等九个方面对专利申请权进行思考和探讨。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法、合同法中规定的权利种类之一。专利申请权是指促进和保护某项发明创造由技术秘密状态向专利状态转化的权利。专利申请权是沟通和连接技述秘密权和专利权的桥梁。专利申请权形成的法律事实包括创造者的创造性行为和国家机关认可性行为,前者在本质上属于事实行为,是专利申请权取得的前提,后者是专利申请权得以确认的必经程序。专利申请权是原始专利权产生的前置的必不或缺的权利。一项发明创造如果想获得专利权,必须首先享有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权是集支配权、形成权、请求权和抗辩权为一体的新型权利,是一种复杂的财产权。和专利权、技术秘密权相比较,专利申请权具有相对垄断性、有效期暂时性、地域性、相对可分性。专利申请权的权利产生自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专利并被受理时起,权利的终止分别存在几种不同情况:一是专利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时专利申请权消灭。二是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时专利申请权消灭。三是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时专利申请权消灭。四是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导致专利申请权自然消灭。专利申请权内容非常丰富,包括请求授予专利权、撤回权、请求实质审查权、陈述和修改权、优先权、要求临时保护权,要求复审权和起诉权、专利申请技术人身权和财产权等。优先权是专利申请权一项或然权能,即如果一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享有优先权,该优先权就属于专利申请权内容之一,二者密切相关,不可分离。因此,专利申请转让时,优先权应当一并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前技术已实施和转让的处理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专利申请权作为质押标的是合乎法理并且是可行的。专利申请权具有不稳定性,公司要求注册资本是一种静态的财产价值,财产评估要有确定的价值金额。对于企业而言,注册资本需要确定,所以专利申请权入股则不应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