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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虽然我国在医疗保险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医疗保障方面依然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居民在大病医疗方面的经济压力依然较重。自2015年以来,邯郸市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邯郸市大病保险制度起步较晚,评价邯郸市大病保险制度的绩效不仅可以直接反映邯郸市大病保险的运行和实施效果,还可以进一步发现大病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基于这些问题,我们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更好地促进重大疾病保险系统的可持续发展。那么选择怎样的绩效评价方法,如何构建绩效评价体系,如何选取指标,各指标权重如何设置以及设计出的指标体系如何运用才能反映邯郸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状况都成为需要研究的问题。本文以邯郸市为例,对其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进行全面研究。首先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深入总结,介绍了大病保险绩效评价相关的基本概念,以利益相关者理论、绩效评价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对邯郸市大病保险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其次根据绩效评价选取的原则、借鉴已有的研究资料、根据现阶段大病保险的目标和现有的数据资料、邯郸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初步构建出大病保险绩效评价的指标,然后运用专家意见法对指标进行筛选和调整,最终从大病保险的结构评价、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三个一级指标出发,建立邯郸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用层次分析法给指标赋予权重;最后根据建立的指标体系,通过实证分析,研究和评估邯郸市自2015年实施大病保险制度以来取得的成效,找出邯郸市大病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通过研究发现,邯郸市大病保险制度存在对保险公司的招投标机制不健全、筹资渠道过于单一,且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大病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低、对大病保险的风险管控不严格,不能严格的对医疗费用的支出行为进行监管、居民对大病保险制度的满意度和认知程度低以及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低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论文主要是从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招投标机制、拓宽大病保险基金筹集渠道,提高大病保险的医疗保障水平、提高统筹层次,提高基金整体协调效应、加快智能审核系统上线步伐,保证基本医保基金合理化支出、加深风险管控程度,保障专项基金安全、积极扩大宣传强度,提高居民参保满意度以及发挥商业保险公司优势,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这七个方面提出了完善邯郸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