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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的流转税制一直保持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征收的格局。营改增既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又是税制完善的必然要求,试点的成功与否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发展方式的转变意义重大。但在试点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负面效应,本文从税收法律规范的角度对试点中存在的问题给予解析,以求在法律规范上完善营改增的制度规范,进而为将来《增值税法》的制定创造更有利的外部条件。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流转税的原理和结构,并对流转税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指明,进而揭示了流转税制的改革趋势。第二部分对营改增的目的进行了分析,并对试点安排、试点内容以及试点效果进行了介绍和评析。第三部分对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主要法律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阐述,例如纳税主体、税率、应税服务、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方面。第四部分针对营改增后我国增值税法的完善提出了设想,围绕《增值税法》的立法权限和程序、立法原则、课税要素、征收管理应注意的问题以及过渡期的政策建议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