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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发展使船舶活动量增长,船舶污染海域危险性加大。文中从主管机关——港务监督角度,分析防止船舶污染海域国际公约和油污损害赔偿机制,阐述国内法及油污赔偿方面规定,明确港务监督行政执法依抓和法律责任,结合笔者工作实践,定量分析我国船舶技术状况,提出我国船舶防污染法律问题,从我国实际出发,对建立我国油污损害赔偿机制提出设想,对完善国内法体系,加强主管机关协作,港务监督自身如何发展,实行船舶油污水无偿接收制等方面进行探讨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