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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进入了环境突发事件的高发期,相关数据表明,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年均29%的速度递增。大型重化工业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相应的防范机制却存在缺陷,导致污染事故频发。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接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达到108起,平均每两个工作日一起。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媒体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方式、报道程度及传播速度,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事件进程、媒体新闻信誉和我国的国际形象。本文首先从环境突发事件的现状入手,以近十年来每年“中国十大环境新闻”中的环境突发事件报道为研究对象,观察环境突发事件的焦点问题和近十年来环境突发事件呈现出怎样的新特点,看“事实”是什么,对报道提出了怎样的要求。接下来文章分析了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中,政府、市场“双重失灵”局面下公众对环境突发事件报道的需求。对媒介环境变化,特别是《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出台给环境突发事件报道带来了怎样的契机做了一定分析。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对近十年来环境突发事件报道的新变化从报道内容、报道机制、报道模式和体裁、报道的社会功能的变化四个大的方面进行了归纳。在报道内容方面,报道有效信息量加大、由狭隘的事件本身走向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在媒体报道机制方面,自主开掘获取消息渠道和采编一体化的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给媒体带来源源不断的信息并使报道迅速及时;环境突发事件报道模式逐渐形成、报道向多媒体方式延展、后续报道的调查性在逐步增强;新闻媒体和政府的关系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在环境突发事件报道的社会功能上尤为明显。媒体报道成为政府化解环境突发事件危机的载体、媒体报道也在推动政府决策的改变和相关法律的出台。然而,环境突发事件报道总体状况依然不容乐观。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各种新闻报道内容相互矛盾、真假难辨;太湖蓝藻事件因信息不畅而引起了局部恐慌;厦门PX事件中,民众因传统渠道表达意见困难而直接通过短信形式发布消息并到市政府“散步”以后传统媒体才纷纷跟进;2008年我国南方地区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不仅缺乏预警报道,灾害发生后的报道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第四章对报道的一些不足之处做了总结。分别从有效信息不足,受众处于“信息饥渴”状态;环保相关知识不足导致报道不实;将环境问题片面化,缺乏对整体真实的反映;“环境保护”光环和新闻客观性的冲突及将环保与经济简单二元对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特别是最后两方面是环境突发事件报道中非常容易忽略的部分,应引起环境突发新闻报道者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