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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两国钓鱼岛的纷争由来已久,本文通过对中日两国钓鱼岛纷争的国际法探讨,详细地分析了两国长期以来各自的主张,并对各自主张的法律立足点、是否具有法律依据等一一作了评述,为从法律的角度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较为科学的国际法理论根据。 本文将分四章进行论述。首先,介绍钓鱼岛的自然价值及主权的历史演变,该章中笔者将分三节来写,第一介绍钓鱼岛的自然概貌及钓鱼岛的地理位置、地质结构和气候特征;第二介绍钓鱼岛的天然资源及经济战略价值,包括钓鱼岛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含量,钓鱼岛的军事战略意义等;第三介绍钓鱼岛的主权历史演变,包括甲午战争之前、之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此战以后的演变过程。其次,分析钓鱼岛纷争的由来、经过及中日分歧的焦点。在中日双方钓鱼岛问题的主要分歧上,文章列举了中国的立场和主张以及日本所持有的立场和主张。再次,分析了中日双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主要分歧,这也是本文最为重要的一章,本节文章先论述了钓鱼岛主权的国际法分析,从而得出日本主张的“发现原则”不能成为占领钓鱼岛的理论根据、日本占领钓鱼岛的过程不符合国际法上的“无主先占原则”以及美日之间的合约或协定不具备决定钓鱼岛主权归属的法律效力:接着文章又论述了东海海洋权益(大陆架划界原则为主)的国际法分析。最后,文章提出了在目前主权权利归属未定的情况下打到“双贏”,采取搁置主权权利争议,共同开发的模式,或者通过国际仲裁裁决或国际司法判决的模式来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