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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宣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地位。同时,为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新的视角。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长效机制,依法维护土地承包人的各项权利,是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农村的重要内容。但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地法律实践,暴露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诸多问题。如何从《物权法》的角度分析并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当前新的课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分析,解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效力,从而扩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救济的途径;以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为流转方式,结合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制度,提出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观点,以期对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出有益的建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登记制度的完善,辅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非诉解决机制的构建,更加有力地保障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