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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一篇翻译项目报告,项目源于导师承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重大攻关课题“一带一路”国家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研究课题的翻译子课题项目。该文本为捷克共和国于2010年修订的高等学校1998年第111号法案(修订合并版),即《捷克高等教育法》。该法案通过总共十五编的条款,向读者展示了捷克共和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全貌,本翻译实践报告选取其中前三编的条款(即总则、公立高等学校和私立高等学校)作为源语文本。本报告主要由五个章节构成:第一章对翻译项目背景、项目意义及报告结构进行概述;第二章阐述了翻译过程,包括译前准备工作、译中遇到的翻译难点和译后审校;第三章简述了本次翻译实践所遵循的翻译理论(即纽马克的文本类型说);第四章举例说明在文本类型说理论指导下所采用的翻译方法;第五章为总结部分,总结翻译心得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