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石油行业的垄断及其法律规制

来源 :天津工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f841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石油行业的垄断形成由来已久,国家通过行政垄断的手段对石油资源这一能源资源进行严格的掌控,以保障国家的安全。然而随着我国石油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石油行业原有的运行机制渐渐开始显露出一些弊端,不利于未来我国石油行业的发展。本文主要研究我国石油行业垄断的特殊性以及如何通过立法手段对垄断加以规制。   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是石油行业垄断的法律问题的概述,从宏观的角度论述我国石油行业垄断的结构、具体表现以及形成的历史原因,并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我国石油立法的体系和缺陷,立体的呈现出我国石油行业存在的现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并论及入世后我国石油行业所面临的挑战。   第二章是对我国石油行业垄断与竞争的取舍进行价值判断。分别探索在我国特殊的国情下,石油行业中存在垄断的价值以及引入合理竞争机制的价值,分析出垄断和竞争对我国石油行业的不同意义,并寻求合理的途径对其不同的价值加以平衡。   第三章主要针对各国不同的石油立法模式和我国烟草行业的立法模式进行分析。从世界范围内选择在石油立法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包括对美国、英国、日本、委内瑞拉等国家的立法模式和优点进行分析,与我国石油立法进行比较,寻求可借鉴的经验。同时对烟草行业这一国家专营专卖的行业的立法进行分析,为石油立法寻找可以遵循的思路。   第四章是对《反垄断法》第七条的评析以及对构建我国的《石油天然气法》的一些设想。通过对《反垄断法》第七条的评析,分析其对我国石油行业的影响。提出从主体资格、监管体制和上下游分开的方式构建石油天然气法的建议,来实现对我国石油行业的统一反垄断法律规制,并寻求《反垄断法》和《石油天然气法》的相互配合。
其他文献
本文对服务型政府建设中行政监督体制创新进行了研究。2004年2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首次明确提出了“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之后中国共产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十七届
1998年《中国经济时报》第一次提出“创业板”的概念,到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市场首批28家企业集体上市,筹划、酝酿、论辩、准备十余年的创业板市场,才正式登上我国资本市场的历
法人是一类与自然人并列的、具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从各国的法律发展来看,法人的人格权制度以及它的损害赔偿制度,尤其是精神损害赔偿,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发展都
“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正式提法源自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其含义就是指“把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