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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谋取利润,是公司最关键的动机,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的是,诸多的社会问题,也大多是由于这个理念导致的。从理性角度看,在以往的公司理念里面,股东的利益是最为看重的,但是其他非股东关系人的权益却没有得到很好地维护,过度地对股东主体负责。基于此,我们就需要以科学的态度,对这种理念予以纠正。2006年新《公司法》的颁布,就在公司社会责任上面,进行了初步的规定,但是总体来看,有些部分还是不完善。本文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进行了详细地介绍,引用了学者们对此概念的不同观点,使后文的研究能够言之有物;同时,为了让人们加深对公司社会责任概念的理解,本文对相关的一些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几种典型的国家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实践条件,指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现实的需要;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社会实践的客观需求,应该依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来选择相应的公司社会责任,并提出与之对应的配合措施;对当前公司社会责任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刻地分析,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公司社会责任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针对各种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归纳与分析;经过分析发现我国的现代公司急需对自身的社会责任体系进行自我完善。而这种完善需要公司、政府、社会各方面共同的协作,关键是要从法律法规方面的完善开始着手。首先,一个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在相关方面的立法,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其次,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构,公司的内部原因是主要矛盾,为此,应该予以加强和完善;再次,发挥政府在落实公司社会责任中的重要作用。最后,在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下,将公司的社会责任理念深入人心。只有这样,才能将社会责任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公司社会责任才能在每一个公司内部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