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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中的程序滥用是指在刑事侦查程序中侦查机关对被追诉人作出的种种不公平、不正当的行为。程序滥用行为的产生源于刑事诉讼过程中无法避免的自由裁量权。侦查人员是否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或幅度内,酌情作出合理、适当决定,决定了程序滥用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当前我国刑事侦查程序中,程序滥用现象大量存在,主要表现为强制性侦查行为和各种强制措施种类的选择、强制措施相互之间的转换,以及相关期限的适用不正当、不合理。刑事侦查中的程序滥用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它不仅直接侵害了被追诉人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而且妨害了司法公正,损害了司法权威,破坏了法律的公信力,更危及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遏止程序滥用行为的发生,具体的对策包括确立现代司法观念、明确法律规范、完善制约机制等,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我国就可以将程序滥用现象排除在刑事侦查程序之外。
在认真吸收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思考,笔者将本文分为四章,逐层深入探讨我国刑事侦查中程序滥用问题。
第一章是程序滥用的概述,既分析了程序滥用的一般含义以及如何对之界定的问题,又将程序滥用与其他易混淆的概念作了区分。
第二章介绍刑事侦查中程序滥用的表现形态,主要考察我国强制措施和侦查行为这两方面的现实运作状况。
第三章论述刑事侦查程序滥用现象发生的因为,着重从观念和制度两方面挖掘。
第四章提出刑事侦查中程序滥用现象的规制和立法完善的建议,包括在立法和执法中贯彻司法理念、提高立法技术、改革侦查模式、确认侦查比例原则以及加强权利救济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