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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是指以房地产作为课税对象的税收,房地产税并非是指某一独立税种,而是包括所有与房地产业相关的税种的总称,是一个税制体系。在经历近半个世纪的发展以后,我国的房地产税制日趋完善,但仍在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未能充分发挥资源配置职能,不合理的环节分布难以充分发挥对房价的宏观调控效果,高企的房价使得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紧张的城市住宅供求关系为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患;二是未能充分发挥筹集财政收入职能,房地产税收收入规模小,使得地方财力中土地出让收入的占比过高,财政结构脆弱而不可持续。在房价持续上涨及土地财政的背景下,房地产税制改革被赋予了更多的社会责任,房地产税制改革也因此变得备受瞩目。 本文以房地产税制改革对房价及地方财力产生的影响为研究内容,采用供求理论、资产定价理论,借助面板数据模型对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影响机制进行探讨,构建理论模型模拟不同改革方案的影响,这对选择合适的房地产税制改革方案、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平衡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促进市场平稳、可持续的发展,以及完善地方财政结构均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本文以对房地产税收经济影响的分析为基础,结合我国房地产税制建设的不足,提出“两税合一”、“三税合一”等房地产税制改革方案,并从税基、税率等方面制定六种不同的房地产税设计方案。根据房地产税收、房价、地方财力的关系,建立相关理论模型,对上述方案进行模拟研究,分析改革方案对房价及地方财力的影响。 本文分析表明,在有供给弹性的市场上,提高保有环节税收将降低房价增长率,有利于房价的稳定,增加流转环节税收则将刺激房价进一步的上升。据此提出以完善房地产税制体系为主要内容、以强化保有环节课税为重点的两种房地产税制改革方案。模拟研究结果显示,两种改革方案均能实现稳定房价、弥补地方财力的政策目标,“两税合一”方案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更为突出,“三税合一”方案资源配置职能的发挥更为充分。在确定的房地产税制体系下,政府可以通过税基、税率的选择来实现相应的政策目标,更大的税基、更高的税率将带来更为显著的政策效果,在窄税基、低税率的设定下,房地产税制改革可能造成一定的地方财力短缺。因此,本文提出了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完善税收立法及财政政策支持及明确房地产税收收入用途等完善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