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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东部低山丘陵区水土流失侵蚀现状研究调查分析,确定黑龙江省东部低山丘陵侵蚀区水土流失是加速发展的,每年平均递增109km2,特别是近5年扩展速度明显加快,平均每年递增262.83km2。水土流失制约着当地生态、社会和经济发展,同时给当地生产生活带来很大的困难。水土流失即侵蚀机理规律不同,侵蚀程度不同,相应的治理措施也随之变化,通过前任总结和经验,低山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主要包括坡面治理措施、沟道治理措施和消落带治理措施。黑龙江地处东北低山丘陵区,省内低山丘陵广泛分布在东部和中北部地区,本研究选择黑龙江省牡丹江水土保持研究所实验场作为试验地,红旗小流域作为典型示范区。实验场内布设9个实验小区,其中标准小区6个,面积5m×20m,坡度8°,治理措施分别是林地(樟子松)、裸地、草地、灌木林地、竹节壕和对照;非标准小区3个,坡度为自然坡度,措施分别是复合地埂、水平梯田和地埂植物带。泥沙收集装置包括护埂、集流槽和集水池(1m×1m×1m),连续3年观测标准小区与非标准小区在降雨期间的泥沙和径流情况,利用公式Cw=(1-W/Wck)×100%和Cs=(1-S/Sck)×100%计算保水效应和保土效应,进而分析不同治理措施径流和泥沙拦蓄情况,即不同治理措施蓄水保土能力分析。典型示范区则是通过实验小区得到的思想治理措施的治理分析其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泥沙和径流试验结果表明:竹节壕蓄水保土效果最好,水平梯田、复合地埂植物带、天然草地、灌木林地和落叶松地等不同治理措施保土率均在90%以上,保水率均在80%以上,地埂虽然不及以上措施,但在降雨历时6h,30min雨强达到6.8mm,总降雨24.2mm的条件下保土蓄水能力仍分别达到了89.62%和76.05。在降雨历时7.5h,30min雨强达到16.6mm,总降雨38.2mm的条件下保土蓄水能力仍分别达到了85.04%和62.09%,说明具有较好的蓄水保土能力;人工草地栽植第三年,其蓄水保土能力均达到了95%以上。典型示范区红旗小流域经过三年治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明显提升。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95.09%,蓄水保土效益达到70%以上,工程措施完好率80%以上,林草措施保存率80%以上。每年增产粮食45.92万kg,每年增加收入265.92万元,人均收入增加1899.43元,人均增产粮食328.00kg;年减少土壤侵蚀3.26万t,年保水75.95万m3。林草覆盖率由治理前的29.71%增加到31.00%以上,土壤侵蚀模数由治理前的2877t/km2.a下降到轻度水蚀。黑龙江省低山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使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显著提高,在满足人均收入的基础上同时改善生态环境,使农业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增强,值得推广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