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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四个部分对论题进行具体阐述,共3.5万余字符。在南海争端海域,由于国家间为争夺领土和资源,经常发生非法扣船和扣押人员的事件。我国渔民在此海域的人身和财产权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使我国渔权遭到损害,渔业资源衰退。本文的写作目的就是要找出我国渔权保护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提出建议,来保护我国南海争端海域的渔权。一、我国南海争端海域渔权保护的必要性。这一部分主要分析了渔权的概念及内容,还有根据权利来源对渔权的分类。从南海地区渔业对我国的经济社会意义,以及南海争端海渔权的存在的问题。来说明建立渔权保护机制的必要性。二、渔权的保护机制。首先分析渔权保护机制的概念。然后分析我国渔权保护机制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从渔业的立法的不健全、执法的力度不够、政府扶持不够、南海争端海域国家间渔业合作组织不完善。从国内法和国际公约、协定的不同角度,对此进行分析。三、外国渔权保护机制的借鉴。从我国渔权保护机制的问题出发,寻找其他国家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分析,得出我国应当如何进行渔权机制的构建。主要分析了挪威、日本、美国的渔业保护法律及政策,寻找适合我国的保护渔权的措施。以及分析我国与日本的越南的渔业合作,分析渔业合作的意义。四、我国南海争端海域渔权保护机制的建议。国内法层面有,要完善渔权的立法保护,执法保护,加强对南海争端海域的巡航,以及我国政府要加强对渔权的扶持。从国际法层面有建立南海各国的渔业合作机制,其中包括完善的渔业协定,统一的争端处理机制,联合执法,采取反措施等方面。通过以上的分析,本文论述了加强对我国南海争端海域渔权保护的必要性,结合国际公约和外国的经验,来不断完善我国渔权保护机制。渔权保护合作机制的完善,为我国在今后应加强与南海周边国家的合作,和平解决南海问题为基础。这是实现我国海权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