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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金融学运用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总结出证券市场并非是有效的,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是股票失灵的直接原因,而证券监管者作为校正市场失灵的主体,在校正的过程中能否比投资者表现的更加理性。在现实的运作过程中,证券监管者为克服市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加强监管的同时,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层出不穷。以往很多研究已经表明监管者出台的很多政策,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使得市场更加非理性。这就促使人们思考证券市场监管者到底存在什么问题,监管者在实施监管时是否存在非理性行为。
本文重点是通过将证券监管者和机构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进行对比,研究证券监管者是否存在非理性认知偏差。在研究过程中,主要运用行为金融学理论中对损失厌恶、锚定效应、过度自信和沉没成本效应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收集资料,并结合统计学中卡方检验的方法进行显著性差异的检验;根据实验结果发现证券监管者和机构投资者均存在非理性认知偏差,并且二者不存在显著性差异。由此得出,监管者并不比机构投资者更加理性,这使监管者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非理性认知偏差,从而重新审视其决策的合理性和适度性。同时,本文针对研究所得,给证券监管者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建议。
希望本文的研究使监管者对自身监管能力的认识、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以及规范证券市场方面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