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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对于一国经济发展、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尤其在供给侧改革的浪潮中,探究创新行为对于调结构、去产能的国家宏观战略目标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创新对于微观层面的企业来说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创新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所在,而研发投入是实现技术创新和进步的关键。近些年,国内外学者围绕企业创新研发支出展开了诸多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这些研究大都从企业公司治理和财务特征等内部因素,以及融资环境、政府政策等外部环境因素视角展开,忽略了企业研发创新活动所依赖的外部制度环境。尤其对处于转轨经济体的中国企业而言,外部制度环境构成了企业经营环境的重要方面,规制契约双方参与人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企业的创新活动。基于此,本文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个视角,考察社会信任水平和法律保护水平等外部制度环境对企业研发创新行为的影响。 本文以研发支出为研究对象,在梳理国内外学者关于企业研发支出影响因素相关研究、社会信任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提出研究假设。选取2012年—2014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多元回归分析模型,分别探究不同省份不同的社会信任水平、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水平对企业研发支出行为的影响,同时,探究社会信任和法律保护两者对于企业研发的相互作用效果。 研究结果显示,社会信任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水平,都积极作用于企业研发支出,企业均表现出更高的研发支出水平。在进一步对企业产权性质分组的研究中,笔者发现相比于国有企业,社会信任对非国有企业的研发行为影响更为显著;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都可以有效激励企业的研发支出。此外,还发现在回归模型中社会信任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即社会信任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证实了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之间的替代作用。 最后,针对本研究的结果,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1)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诚信和谐社会;(2)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推进法制建设进程;(3)规范研发支出信息披露制度,形成严格规范的披露标准;(4)积极推进落实自主创新战略,优化研发补贴机制。最后,笔者总结了本研究存在的局限和不足之处,并对未来研发方向做出展望。